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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012

續 BNO 英國國籍理據--國家對個人的不可推卸責任(轉載)

前文,再補充幾點,

  • 不同本身已有傳統文化及龐大人口的印度,香港基本上是從零開始由英國人建立,完全是英國文化的國土,華人受英國文 化感召而進入,定居和生兒育女。英國後期亦給予華人跟洋人平等的無差別待遇。又若以香港離英國遙遠為由而拒絕,則屬地域主義、種族主義,是無理的排外,凌 駕人權。
  • 雖然行政不能凌駕國籍和人權,經濟問題不應是考慮,但若英國提出,可反駁英國有權將國民與居民分開計算,以居住英國本土的年期計算福利多寡,而不 是為此而改動國籍。另外,香港一直不用英國津貼,更有政府盈餘,所以香港人不但不會對英國構成長遠財政負擔,反而是 superior in financial status。
  • 香港是殖民地,港人大部份時間無權選議會,行政政府不由港人選舉產生,港人對英國本土事務無權過問……對不起,那是英方虧欠香港,不是香港人虧欠英國,不但不是吊銷國籍的理由(愈可欺,愈不是人?),英國更應道歉。
  • 香港有人不會英文。言下之意,有讀寫障礙、智障、盲聾啞的英國白人便不是國民了?香港人既可以不求福利,在無需協助之下仍有信心到英國國土居住,那是個人選擇,不用別人費心。
  • 陶傑好像說過現時利用歐洲人的不察,走後門留學,不要作聲,免被發現。這去到實用層面。一九九七年前出生的港人,平均已經四十歲,未入大學的卻只 有一兩屆,而這件事由炒大、打官司到終結最少要幾年,方便留學的作用已經完結,應轉為為後代爭取國籍,港英港人取回英籍,子女亦無需申請。
  • 黃頭髮,黑皮膚?連「裔」和「籍」都未分得清?愛中國者可以自己提出放棄。

為何香港人可以爭取英國國籍,不給予菲傭香港居民身份?

如果公民黨或暴力團這樣問,是為駁而駁。英國籍 so-called British (Hong Kong) 是土生港人與生俱來的第一國籍,不能設限,否則便沒有國籍。港英政府從沒有叫香港華人回大陸辦理子女國籍,居港幾代的人可以連父母都沒有滿清、中華民國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份,甚至不一定是中國人(印度人),祖籍已無從稽考,英國不要便成了無國籍的國際人球。別說菲傭本身有菲籍,菲傭在港出生的子女,也 可從母親身上承襲菲籍。/港英是正式接納從中國來港的移民,不是以特約勞工名義和身份給予暫准居留。菲傭從不是以移民身份被接納而進入境內。

這也是內地來港的移民不能拿 BNO 而用 CI 的原因--他們本身有中國國籍,港英可以不給予都不給予,因為 BNO 實為英國無可推卸的國籍責任。當 Hong Kong 已不在 Great Britain 之下,刪了 Hong Kong 兩字,不就是 British?英國政府把國土割讓給中國,港人是受害者,失去了所屬的土地,總不成因此而雙重受害吧?

九七後政府唆使港人在國籍一欄填寫「中國籍」Chinese,是政治洗腦。你繼續自稱 British (Hong Kong),不行使中國國籍而拿出 BNO,政府可以打你一身?

同一信念之下,和平前出生的台灣人應算是日本人;雖當時沒有人權概念,戰前去日本倒不困難。九九年前出生的澳門人應有葡萄牙國籍。

*家父在廣州出生,當然拿 CI,而在九七年不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廣州解放前已離開),只在童年時曾是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有沒有權單方面吊銷四九年前出生的大陸國民的國 籍?當然,江澤民和胡濤錦沒有正式向中華民國提出過取消國籍,現在仍都是中華民國國民,毛鄧也是。台灣一天不宣佈中華民國滅亡、另立國家,一天只能用行政 辦法、掩飾手段和串通共產黨,拖死老一輩的大陸國民。但若今天的民國官方版圖仍保留大陸地區,則十三億人都是國民,有權自由移居台灣。

北京根本不特別喜歡香港人留下,充其量認為沒面子。但論點放在出生時的背境,九七之前的事,屬歷史因素,是「原有英籍」而不是投 奔,其他中國人亦無可妒忌之處。抱此看法,舊香港人早走早著,讓在內地有頭有面的人,落香港生仔,一級頂一級,繼承香港。劉延東女兒,網球手晏紫,這些人 來港產子不成問題,但普通人就不大好了,宜用內地戶籍作交換,有能力在港自費養育成人的,不怕來。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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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 BNO 一定有英國籍?(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