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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2012

(雲海) 講BNO最新動態



備註:(只想多d香港人知道BNO 的資訊及分享,如有板權問題,請見諒。)
BNO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平權運動
http://www.facebook.com/#!/pages/BNO-%E8%8B%B1%E5%9C%8B%E5%9C%8B%E6%B0%91%E6%...

英國新例容許,冇國藉BNO人士申請居英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59wsq0VgoQ

Well Done!中聯辨要港人承認自已為英國人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WeShMtoYyE

「九両菜」持中國香港特區護照不等於中國公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ZyzTv3beuc

愛爾蘭公投通過里斯本協議BN(O)可能成為歐盟公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9bN0zIokLU

BNO被德國丹麥瑞典冰島挪威芬蘭荷蘭承認為EU/EEA Citizen的題目需要更正為「BNO已被歐洲25個國家認為EU/EEA Citizen,英、法、愛爾蘭除外」

BNO已被德國、丹麥、瑞典、冰島、挪威、芬蘭、荷蘭承認EU/EEA Citizen,多好條生路 (不斷更新)

再要更正....EU/ EEA 成員國都承認BNO Passport 因他們都詳細知道個別不同類別之英國Passport 但無分 BC , BNO, BTDC, BS, BPP, BN Passport 咁等贛居...

繼冰島及挪威兩個 EEA 成員國之後,第三個國家正式承認 BNO 的歐盟公民身份,今次的國家是 IKEA 及諾貝爾獎項的原產地--瑞典!而最重要的,瑞典乃正式的歐盟成員國,其表態比前二者更加重要。

再..再..再...再..再...再...再...要更正....在網友成功例子下..更發現德國、丹麥、芬蘭、荷蘭也一樣。還有更重要一點是.. BNO 也可與當地人一樣享受大學、中小學免費教育,在找到工作後去police登記,再去immigration填EU citizen 表格 endorsed by employer + 醫療保險單,申請當地居民身份證。拿著當地居民身份證,往返歐州無需蓋印入境。4~5年後可申請當地申請成為永久居民入籍拿多本Passport。但初來者要自行買醫療保­險。

也有BNO網友在德國二天內取得地居民身份證居留工作,自由往返歐州。在進入英國時行EU通道。(補充資料...有英國網友及一中環網友人肉報告法英愛三地BNO都失靈,­但有網友用BNO取得歐洲居民身份証後乘EuroStar過英法關不用看Pas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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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英國護照:

1. BN(O)在英國本土擁有投票權,只要你留英六個月就有。

2. BN(O)可以進入英國本土,BN(O)亦印有一段聲明,指明持有人可以免Entry Clearance進入英國本土六個月

3. 三十歲以下BN(O)持有人,只需銀行有千六英鎊存款,就即批兩年前的工作許可(PBS Tier 5 - YMS)

4. BN(O)持有人可以充當大部分公務員職位

特區護照:-

1. 特區護照無中國投票權

2. 特區護照不可以進入中國本土和澳門,進入中國本土需要持有回鄉證,回鄉證根本是一種Entry Clearance,無呢款Entry Clearance就不能進入中國本土。

3. 回鄉證持有人,事實上在中國本土工作,受到《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管制,係要拎就業許可:-

http://tw.people.com.cn/BIG5/14810/3471840.html

4/01/2012

BNO有方法在英國正式申請成為BRITISH CITIZEN,重有錢收

現BNO PASSPORT持有人如欲想成為BRITSH CITIZEN現有方法:

方法是你到了英國後在英國申請加入軍隊工作(英國是接受BNO参軍的);從軍2年後便可再正式伸請成為BRITISH  CITIZEN,成功率高達90%。但参軍前一定要放棄特區護照,因不能有雙重效忠。至於参軍不一定是當兵,有些人只是入了軍樂團,不一定是當兵打仗的,從軍期間是有工資的,工資還不錯,至於軍部請唔請你就要看你自己了。

BRITISH ARMY OFFICIAL WEBSITE:

http://www.army.mod.uk/

3/24/2012

突發: BNO港人有權在英國投票!!!

由BHK Forum睇到最新消息話BNO港人有權在英國投票,情況是之前無出現過的。我有網上翻查過,連City of London都俾BNO登記做選民同投票,呢樣野之前是見不到的。究竟英國想點呢?

City of London的 URL :按此

呢度有講只要住在London的BNO港人有等同歐盟同本土英國人的投票權
Flowchart - can I register to vote(PDF) URL: 按此

以下是在BHK Forum睇到的資料source:

By Amadeus
Although it is not a new story, this is the first time I find a page (there is a referendum on mayor in Coventry) specifically indicating that Hong Kong citizen with BNO, BDTC or BOC passport can vote. (source: Coventry City Council)

登記做英國選民的表格
http://www.coventry.gov.uk/downloads/download/492/electoral_registration_form

什麼人合資格登記做選民
http://www.coventry.gov.uk/download/downloads/id/3741/eligible_nationalities

Hong Kong
Any previous resident of Hong Kong who holds a 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British Nationals (Overseas), or British Overseas passport meets the nationality criteria for all elections in the UK.

Any previous resident of Hong Kong who only has a Chinese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passport is Chinese and may not register.
source

3/22/2012

持BNO香港人如何在3. 25香港末日後 逃出香港!!

持BNO的香港人如何在3. 25香港末日後 逃出香港!!

大家本BNO如果過左期就快D續啦,方便他日香港有事隨時可以買張機票走佬去歐盟國家呀,梁狼如果上場,香港RIP。 續BNO過程如下,你GOOGLE張 BNO RENEW FORM, 之後填左佢,2張相片(相片同FORM都要找BNO人或英聯邦人副簽,FORM有教點整),連同舊BNO,CREDIT CARD INFO AUTHORIZATION FORM(交錢用), HK ID CARD COPY寄去續就得。 而家佢本PASSPORT在英國做,在英國寄返來,去歐盟OR北歐國家容易辦到居留。祝大家走難成功,同埋快D續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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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BNO的香港人可以考慮移民去瓦努阿圖, 6萬有交易仲是英聯邦國家。

號外: 團購移民瓦努阿圖只需6萬!!!

人人話移民 瓦努阿圖有客路

狼英登基在即, Deanie姐話香港唔住得人,八方身邊好多朋友都話要搵定後路,想當年羅德丞大羅搞咗間太平門公司,幫香港人搞移民,家陣水浸眼眉,「較」腳要快,賣好多廣告嘅島國瓦努阿圖唔知係咪個好選擇。
http://britishhonghkong.blogspot.com/2012/03/6.html

2/12/2012

BNO在德國:Freizügigkeitsbescheinigung

近排小弟呢幾個月,都收到唔少提問,特別喺香港用BNO申請咗德國簽證,但喺德國當地報到Anmeldung果陣,就拎咗張以下咁嘅樣嘅A4紙,之後唔知點算。
Residence Permit Public
由於太多人問,至少成十幾單個案,所以小弟要寫呢篇文當FAQ。

呢張紙,叫Freizügigkeitsbescheinigung,德文意思就係自由出入證書,係併入你本BNO一齊用,如果你係BC,或者葡國護照,都會收到一樣嘅紙,因為德國唔會向EEA/EU國民發出Anmeldung並黐喺你護照度,取而代之係呢份嘢,你拎到呢份嘢後,就可以喺德國打工、讀書,無人會阻你。亦即係講,你己經運用咗EU Freedom of movement嘅權利。喺留德期間,只要護照仍然有效,就請你將呢張嘢同BNO一齊擺放。BNO喺德國可以住嘅,唔駛理果班五毛。

如果你拎住香港使館嘅簽證入德國,唔理學生VISA定Working Holiday,喺你拎到Freizügigkeitsbescheinigung果刻,你嘅簽證己經對你再無約束力,因為德國戶政部門己經當你係歐洲國民,德國人係唔會走去做違反歐盟條約嘅事。

後話:小弟謹謝一名居德多年朋友協助,他見證BNO由需要簽證到被承認為EU公民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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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擁有居歐權的法源

在捷克總統簽署《里斯本條約》後,小弟都係時候,確實解釋一下《里斯本條約》下BNO為何可以享有歐洲公民權身份。
CHARTER OF FUNDAMENTAL RIGHTS OF THE EUROPEAN UNION
在《馬城條約》,並沒有強力到《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的確立人權文件,因此,《馬城條約》儘管己經引入成員國國民都是歐盟公民的概念,但這個概念未能 夠確立歐盟國民在各國的人權,直至《里斯本條約》,確立2007年《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的法理權力,BN(O)被歧視的情況才宣布結束。
而BN(O)權利受保護,因為超強力的《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第21條:
「Article 21
Non-discrimination
1. Any discrimination based on any ground such as sex, race, colour, ethnic or social origin, genetic features, language, religion or belief, political or any other opinion, membership of a national minority, property, birth, disability, age or sexual orientation shall be prohibited.
2. Within the scope of application of the Treaties and without prejudice to any of their specific provisions, any discrimination on grounds of nationality shall be prohibited.
」
連建基於國籍的歧視都被禁止,這條文強力非常,因此,除了英國和波蘭,BNO作為歐盟成員國國籍,如果因此享受不到英國國籍人士在歐洲擁有的歐洲公 民待遇,就會構成discrimination on grounds of nationality,結果就是在當地被司法覆核,這比ECHR Protocol 14更強,所以歐洲國家和機構唯一選擇是,對任何持英國海外屬地(直布羅陀除外)以外護照的英籍人士,都視作英國公民同等處理,否則準備被人告上法院。
而BNO比BOC等都是由英國本土發出的英籍身份更棘手是,BPP不是國籍來的,BS大部分是Irish,不需要處理,而BOC是1971和 1981年聲明時存在的東西,但BNO由1986年出世以來,英國人未有交代過BNO在歐盟條約的法理地位問題,歐盟國家如果根據基本權利憲章,歧視 BOC都己經隨時搞出法律紛爭,而BNO就更得人驚。
這也是由2007年2月,歐盟宣布BNO歐盟免簽以來,大部分歐盟國家都不敢對BNO蓋印的原因,有部分國家甚至己經向BNO發出EEC Residence Permit,這因為有部分國家在法律上有類似歐洲基本權利憲章的條約。在2009年12月1日,歐洲基本權利憲章與里斯本條約一同生效後,BNO享受歐 洲公民等同待遇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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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2012

BNO歐盟公民測試遊(3)終結篇

行程將近到尾聲,越是走近西歐,越是懷念東歐。

由於取道南面進入法國(沒有邊境檢查),在Frankfurt稍作停留。Frankfurt受美國影響很深,蓋美帝在德國南邊城市駐軍,普遍的說當地人比 較國際化,英語水平高。兼且是歐洲大陸第一大的金融中心,凡是向錢看,在德國Frankfurt被視爲最保守城市之一。樓房價格不便宜,也不算特別貴,大 單位(140平米以上) 平均40萬歐有交易。當地移民官很清楚什麽是BNO的,只不過不置可否。代理說,如果要供樓的,沒有當地入息證明,要取得mortgage及 residence都有一定的難度。

進入法國巴黎,果然是沒有邊檢,一切順利。可是,巴黎的生活水平實在太高了。巴黎市内的房價更是天價,隨便一個老房子已經漲到10,000港元/平方尺 (或100,000港元/平方米),100平米竟是上千萬的房子了。難怪西九班地產商拼命推動藝術文化,配上日後的高鐵,真的是珠玉在前。

前往倫敦,乘坐Eurostar就出事了。首先法國出境關卡,問隊員有否帶香港身份證。遞上去,關員二話不説在BNO護照蓋了一個印章,註明出境日期。走 前兩步到英國的入境關卡,一眼看到是BNO,請隊員填寫入境表。填寫過后,然後是問長問短,什麽職業、行程如何(看機票)、逗留多少天、身上帶有多少錢等 等。最後要求一併遞上HKSAR護照,比對之後,又是在BNO護照蓋上了一個印章,註明入境日期。幸好出發前做足功課,在網上看了很多關於BNO的資料, 取道北歐;如果選擇走英、法兩國落地,早就白走一趟。
倫敦樓不看了,都無位可以走。Facebook回來建立,慢慢討論。

BNO歐盟公民測試遊(2)

開宗明義,此遊名為測試遊,是因爲坊間對BNO持有人在歐洲擁有居留權流傳不同的説法。與其無止境的 爭論下去,不如實地考察也。對于個別壇友不停提出非法居留的説法,小弟在此謹清楚表明,隊員申請的是EU個別加盟國的residence permit (card),是合法居留的。基於隱私,不方便透露個別申請内容。情況猶如外國人持有外國護照,特區政府給了他一個三顆星的永久居留身份證,無論這個外國 人持護照在國際上存在什麽爭議,他又怎麽會是非法居留香港呢?

BNO本身就是一個nationality證明文件,與British Citizen最大分別在於有否Right of Abode,而不是nationality這個問題上。其實閣下打開自己的BNO第二版就能夠看清楚了,這又何須聼太多不專業的意見?

關於EU Citizen申請個別歐盟國家residence的情況,由於行程還沒有完成,此刻無法詳列明細。 不過可以概括的說,確實不是每個國家都有這個待遇的。有些有,有些沒有,跟個別國家發達情況沒有直接關係。這些資料,除了網上搜索外,還是用腿查問出來, 得來不易也。 一旦整理好,馬上公諸同好。

BNO歐盟公民測試之旅(1)

BNO歐盟公民測試之旅(1)

各位網友,先鋒隊正在歐洲繼續旅程。從北歐一直南下,氣溫漸漸暖和,此刻才有空閒上網交待情況。

簡單而言,持有BNO進出歐盟諸國確實是通行無阻的,各地關員都沒有要求隊員填寫出入境表格,也沒有在BNO蓋上印章。從瑞典、丹麥、德國、到捷克,都將 BNO持有人當作爲歐盟的公民。不過,過程中並非傳説中那麽順利。差不多每次過關,關員都有查詢上級到底如何處理BNO的旅客。其中一次在德國,就差不多 糾纏了半個小時都沒有定案。最後還是來了個電話,才讓隊員通過。總體而言,從北歐進入是正確的。德、法(還沒有進入法國)等先進國家比較嚴格,不確定是否 每一處的關口對BNO有了統一的對待。

至於民間活動,持有BNO此刻猶如歐洲自己人一樣。從銀行、房產代理、以至到律師等都把BNO持有人看作為永久居民,有權利在加盟國内居住、投資及工作。坦白說,感覺出奇地過癮。有空再向大家報告。

2/03/2012

BNO 可以無條件移民去丹麥(轉載)

移居丹麥的情序
由Tourist變成Residence

網上有很多blog討論BNO的轉變,自從捷克總統簽署《里斯本條約》後,歐盟對BNO的態度開始有了明確的方向。

歐洲有條文禁止國籍歧視,因此,除了英國和波蘭,BNO作為歐盟成員國國籍,如果因此享受不到英國國籍人士在歐洲擁有的歐洲公民待遇,就會構成 discrimination on grounds of nationality,結果就是在當地被司法覆核,所以歐洲國家和機構唯一選擇是,對任何持英國海外屬地(直布羅陀除外)以外護照的英籍人士,都視作英 國公民同等處理,否則準備被人告上法院。

看了網友人肉測試之後,我便想著有BNO等於歐洲公民,從此以後不用再偷偷摸摸,不用被人歧視特區護照上雞乸咁大隻的" PEOPLE REPUBLIC OF CHINA ",不用攪不清逗留3個月後的身份,是否合法等等。

逗留了丹麥2個月,開適應了生活,決定留下來,首要做的事當然是學習當地語言,幸好Daniel朋友的男朋友是從澳洲來的新移民,他告訴我學習丹麥話基本 上是免費,有些會對EU公民象徵式收費,大約$650港幣一個月吧,我查過上課的時間可以非常密集,每天3小時,每星期4天,再想想$650港幣一個月的 學費?真係平到笑!如果是來自non-EU的人,是絕對免費的。我沒心情去理會他們算我是EU定Non-Eu,趕快去報名罷了!很快,他們叫我去面試,面 試信上列明面試時有一個簡單的英語測試,我沒有把這個測試放在眼內,一個大學畢業生去學初級丹麥語會有機會因為英文程度未能達標而推諸門外嗎?那麼在壽司 店公作的中國人為何操得一口流利丹麥語?我跟他們說英語,他們聽不懂,只跟我講國語啊!

結果,那個測試竟然是一句簡單的句子,然後叫我分 Subject, Object, Adverb, Sub-verb...我冒汗了,這是我從來不理會的東西,所以唯有硬著頭皮亂撞!哈哈!幸好原來撞錯都沒有什麼大不了,那女士說我要去中班,然後給我家 附近學校的地址,著我去申請面試!那即是又要等!!!唉!我即日就send了e-mail到那所學校,告訴我的情況,想申請面試,他們的回覆竟然是我要有 Residence Permit 和 CPR Number (即是在丹麥人人都有的身份証)

好!我又趕快到丹麥移民局申請,他們說我的語言課程並不是大學標準課程,所以我不能用學生身份申請,我在丹麥又沒有自己成立的公司,所以不能用自顧人仕身份申請,而我在丹麥亦沒有正職,所以又不能申請工作逗留!最後,他給了我兩個建議:

1) 找個有正職的丹麥籍居民填申請表,承認他在我逗留期間會照顧我的生活費。:)即是有Daniel養啊?聽落很好聽,但Daniel就要填一大堆文件,煩死!
2) 證明我有 63,204Kr 在銀行戶口 ( 即大約$83800港幣)

總果我選擇了後者,要注意,申請Residence Permit要在到步3個月內申請,要不是學校要求我出示文件,我就會以為有BNO就等於可以長住!真好彩!我比原定時間遲了兩日申請,但過程很容易,只 要到移民局,填一張form, 給他們一張證件相,一張 Print screen 證明我戶口有指定金額,連同BNO護照一同遞交,他們影印後就完成了,那聯員還告訴我不要在國籍上填 CHINESE,我要填 BRITISH!

職員說3星期內他們就會郵寄 Residence Permit 到我家,結果我等了5個工作天就收到了!Residence Permit 其實只是一張紙,上要寫著我符合Eu Citizen的身份,說明我的Status是 European Citizen. 擁有無限居留. 還付上另一張文件告訴我只要憑 Residence Permit + 護照到 Municipal Registry (folkeregister) 我就可以申請 CPR Number 和 Health-insurance card. 連續住了5年後我可以申請 " Certificate of the Right to Indefinite Residence" 我想大慨是丹麥護照吧! 5年後再算啦!

結果,我又走去申請了,我即時就有了自已的CPR Number,那個男職員給了我一封信,信上面有我的名字,出生日期和我的 CPR number,他說我憑信就可以到銀行開戶口!一星期後我收到了銀行寄來咭,免費的!再過幾天後收到密碼和Yellow social security card.憑咭享有免費基本醫療福利,醫院還寄了信給我,告訴我如果我喜歡的話可以去 body check,又是完全免費的!

就這樣,我終於可以光明正大逗留歐洲,不用和 Daniel 結婚,不用偷偷摸摸逾期居留!

靠自已的力量特別爽!說話,做事都可以更大口氣!一個人在歐洲的心情實在太複雜了,每事每物都要靠人帶路,靠人翻譯,久而久之就覺得自已很沒用。

最後要感謝上天安排我1997年前出世,感謝父母幫我申請了BNO,否則我就要填一萬份文件,要計算我有沒有100分去申請3年Green 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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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點解好用過特區護照?(轉載)

香港電台非一般旅程:越過國境的一刻
上述文章,是由香港特區政府旗下部門,香港電台其中一個節目的博客的文字,無花無假,成篇文一矢中的講中BNO比特護好用的原因,特護講到成堆免簽天花龍鳳都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聲譽臭過屎坑,俾你免簽,但在關卡等成個鐘,咁你等唔等?
呢篇文可以大力forward去discuss, uwant兩個被納粹黨佔領的論壇,我想睇明修密果堆共狗,究竟有乜好講。

BNO續領需英本土處理(轉載)

【本報訊】逾二十五萬持有英國護照包括BNO(英國公民(海外)護照)的香 港市民,可能要面對無法出境的窘境,原因是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由今年八月十一日起,凡在港申請或續領英國護照,均需要將有關申請交由英國本土處理,等候期 約四個星期,收費則與以往相若。對於有關的安排,英國商會隨即批評指辦理時間過長,擔心會阻礙經常穿梭中港兩地的會員,已致函予英國首相卡梅倫及下議院其 他議員,反映有關問題。url

1/27/2012

續 BNO 英國國籍理據--國家對個人的不可推卸責任(轉載)

續前文,再補充幾點,

  • 不同本身已有傳統文化及龐大人口的印度,香港基本上是從零開始由英國人建立,完全是英國文化的國土,華人受英國文 化感召而進入,定居和生兒育女。英國後期亦給予華人跟洋人平等的無差別待遇。又若以香港離英國遙遠為由而拒絕,則屬地域主義、種族主義,是無理的排外,凌 駕人權。
  • 雖然行政不能凌駕國籍和人權,經濟問題不應是考慮,但若英國提出,可反駁英國有權將國民與居民分開計算,以居住英國本土的年期計算福利多寡,而不 是為此而改動國籍。另外,香港一直不用英國津貼,更有政府盈餘,所以香港人不但不會對英國構成長遠財政負擔,反而是 superior in financial status。
  • 香港是殖民地,港人大部份時間無權選議會,行政政府不由港人選舉產生,港人對英國本土事務無權過問……對不起,那是英方虧欠香港,不是香港人虧欠英國,不但不是吊銷國籍的理由(愈可欺,愈不是人?),英國更應道歉。
  • 香港有人不會英文。言下之意,有讀寫障礙、智障、盲聾啞的英國白人便不是國民了?香港人既可以不求福利,在無需協助之下仍有信心到英國國土居住,那是個人選擇,不用別人費心。
  • 陶傑好像說過現時利用歐洲人的不察,走後門留學,不要作聲,免被發現。這去到實用層面。一九九七年前出生的港人,平均已經四十歲,未入大學的卻只 有一兩屆,而這件事由炒大、打官司到終結最少要幾年,方便留學的作用已經完結,應轉為為後代爭取國籍,港英港人取回英籍,子女亦無需申請。
  • 黃頭髮,黑皮膚?連「裔」和「籍」都未分得清?愛中國者可以自己提出放棄。

為何香港人可以爭取英國國籍,不給予菲傭香港居民身份?

如果公民黨或暴力團這樣問,是為駁而駁。英國籍 so-called British (Hong Kong) 是土生港人與生俱來的第一國籍,不能設限,否則便沒有國籍。港英政府從沒有叫香港華人回大陸辦理子女國籍,居港幾代的人可以連父母都沒有滿清、中華民國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份,甚至不一定是中國人(印度人),祖籍已無從稽考,英國不要便成了無國籍的國際人球。別說菲傭本身有菲籍,菲傭在港出生的子女,也 可從母親身上承襲菲籍。/港英是正式接納從中國來港的移民,不是以特約勞工名義和身份給予暫准居留。菲傭從不是以移民身份被接納而進入境內。

這也是內地來港的移民不能拿 BNO 而用 CI 的原因--他們本身有中國國籍,港英可以不給予都不給予,因為 BNO 實為英國無可推卸的國籍責任。當 Hong Kong 已不在 Great Britain 之下,刪了 Hong Kong 兩字,不就是 British?英國政府把國土割讓給中國,港人是受害者,失去了所屬的土地,總不成因此而雙重受害吧?

九七後政府唆使港人在國籍一欄填寫「中國籍」Chinese,是政治洗腦。你繼續自稱 British (Hong Kong),不行使中國國籍而拿出 BNO,政府可以打你一身?

同一信念之下,和平前出生的台灣人應算是日本人;雖當時沒有人權概念,戰前去日本倒不困難。九九年前出生的澳門人應有葡萄牙國籍。

*家父在廣州出生,當然拿 CI,而在九七年不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廣州解放前已離開),只在童年時曾是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有沒有權單方面吊銷四九年前出生的大陸國民的國 籍?當然,江澤民和胡濤錦沒有正式向中華民國提出過取消國籍,現在仍都是中華民國國民,毛鄧也是。台灣一天不宣佈中華民國滅亡、另立國家,一天只能用行政 辦法、掩飾手段和串通共產黨,拖死老一輩的大陸國民。但若今天的民國官方版圖仍保留大陸地區,則十三億人都是國民,有權自由移居台灣。

北京根本不特別喜歡香港人留下,充其量認為沒面子。但論點放在出生時的背境,九七之前的事,屬歷史因素,是「原有英籍」而不是投 奔,其他中國人亦無可妒忌之處。抱此看法,舊香港人早走早著,讓在內地有頭有面的人,落香港生仔,一級頂一級,繼承香港。劉延東女兒,網球手晏紫,這些人 來港產子不成問題,但普通人就不大好了,宜用內地戶籍作交換,有能力在港自費養育成人的,不怕來。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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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 BNO 一定有英國籍?(轉載)



為何 BNO 一定有英國籍?(轉載)

現時沒有,那要做點事。去英國領事館,說要用香港出世紙、"BNO" 身份拿英國護照。拒絕是意料之內。

然後去德國或法國,找個專門律師,在高於英國主權的法庭提出訴訟,指控英國政府單方面剝奪香港本土出生的人(BNO 持有人)的國籍。

  1. 香港人在 1997.6.30 是何國家的國籍?人總不會沒有國籍,而國籍是以國家為本位。當時英國人迫使香港人自稱 British (Hong Kong),「 國籍 國家」便是英國。
  2. 有以下兩個例子,一是獨立國家而當地政府被英國控制,還可以說當地人是本國國籍;二是沒有國家,英國不是控制別國而直接是該地的國家。除非英國維 持戰時佔領國的臨時政府身份,否則當地人便是英國人。眾所周知的事實,香港從來不是在戰爭中被佔據得來--香港本土根本不是作戰戰場。
  3. 1997.6.30  英國是否已簽署任何國際人權宣言?同一個人權國家之內,人有自由遷徙的權利,但當時英國政府對香港人訛稱無權到英國或其他屬土居住。
  4. 英國將香港領土交予中國,不是將香港人交予中國--人是自主個體,不是死物或牲口,英國沒有權這樣做。當居住地不再存在,譬如陸沉或被入侵,遷移必然凌駕國內行政分區,要讓當地人轉移到國內別處生存。更甚者,香港人對轉移居住中的領土一事沒有投票權。
  5. 香港本地出生的人,英國國籍是天生的第一國籍,不能被(單方面)取消,否則會變國際人球,之後有沒有取得其他國籍與人球危機無關。香港人在九七年 接受贈送的中國國籍,卻沒有申請及簽署放棄英國國籍,也就沒有喪失後者,即現在應該是雙重國籍 。土生港人不獨是英國人,英國才是我們的「祖國」 mother nation。

在歐洲人權法院打,幾難輸。最後加多一句,當人權最先進的歐洲都可以這樣排斥不同種族的先天國民,落後國家可以進行怎樣的種族清洗呢?

東方甲乙現在才認清自己是英國人。頃刻由六呎變成六呎一、二了。

XXXXXX

一般人以為,中國最反對香港人「討回」英國國籍。其實不然。香港人不是共產黨維繫政權長存不朽的支柱;我們走了,或許共產黨會更高興,因為可以加速內地人取代始終有異心的舊香港人。(叫港燦硬哽了那些中共太子女,免申請便直接隨夫移民,也有著數。)

香港人直接搬到英國或歐洲,也不需要搞(事實上絕望的)港獨。用腳投票,好過用人命革命。

最不願見到此事的,反而是以香港為政治基地的野心家,失去了被迫反共的廣大群眾:當香港人可留可走,便不會搏命反共。肥佬黎是其一,想用香港人做人盾的台灣幫是其二,想借港獨做教父的人是其三。要記住,這些人不是真心為港人著想,只是叫你們去做馬前卒去送死。by 東方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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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 BNO 英國國籍理據--國家對個人的不可推卸責任(轉載)


1/23/2012

英國佬嘅Min Pay找數算盤(轉載)

英國佬嘅Min Pay找數算盤


近排申請BN(O)嘅友仔,應該收到新版直接由IPS製作嘅護照,但係新版護照有兩件幾奇嘅事。
1. 你會收到NHS呼籲簽器官捐贈卡嘅廣告,但呢個可以解釋係因為海外BC一同處理,順個便咁解。
2. 裡面內頁對英國居留權嘅註釋係改咗,舊版係咁寫
「British Citizens have the right of
adobe
abode in the United Kingdom. No right of adobeabode in the United Kingdom derives from the status, as British nationals, of 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citizens, British Nationals (Overseas), British Overseas Citizen, British protected persons and British subjects」
過往係絕對斬釘截鐵,講明BN(O)一定係果批無英國居留權嘅人。但依家改為,如果Observation Page有寫有英國居留權,都可以算數。古惑嘢,就係呢度出現。
依家嘅BN(O)設計係工黨時期產品,工黨時期一直諗緊為BN(O)找數嘅問題,因為唔再找數嘅話,當中國大亂英國佬就俾「利息」俾到死,要被美國 佬推到重返香港一啲都唔好玩。如果工黨無意找數,亦唔會喺Citizenship Review中承認BN(O)係歧視,因為Goldsmith Report係令到歐洲無國家夠膽係EU Citizenship問題上喺法庭賭(英國政府文件承認係歧視,你仲想打條春)。 工黨要諗條唔駛點過國會,但又能夠找數嘅橋。
而以上新註解,正係Min Pay找數嘅絕橋,當所有英國護照都喺本土印果陣,因為BN(O)係一定要印Oberservation Page,英國佬唔駛修法,唔駛經國會,靜雞雞找數嘅方法就係喺Oberservation Page加上一句本護照持有人有UK Right of Adobe,立即找數,但本護照照依舊係無EU,照舊係BN(O),但係一本有居英權嘅BNO。而大臣被國會議員問果陣,由於有啲BOTC已經同時身兼 BC,可以話,我地為咗BOTC嘅出入方便,所以改做咁嘅設計啫。
當然咁樣Min Pay找數,仲絕過派EU Citizenship找數,我估英國人係有心理準備一旦中國大亂,或者美國佬想迫佢,都係要硬啃,依家係睇你點啃啫。英國反移民浪潮咁勁,真係橫又死掂 又死,諗條最能夠找數嘅縮數最實際。呢班英國古惑政客,真係同啲古惑債仔有得揮。
後話:果件聲稱自已喺愛爾蘭出嚟嘅友仔,唔駛捉我打錯字,呢啲喺海外嘅五毛想轉移視線,我諗呢啲友仔仲無恥。所以我唔駛print screen,但啲五毛嘅ID我全部會記低。
http://blog.martinoei.com/2011/11/%E8%8B%B1%E5%9C%8B%E4%BD%AC%E5%98%85min-pay%E6%89%BE%E6%95%B8%E7%AE%97%E7%9B%A4/

Youtube-英國新例容許,冇國藉BNO人士申請居英權。

BNO已被歐洲25個國家認為EU/EEA Citizen,英、法、愛爾蘭國除外(轉載)

BNO被德國丹麥瑞典冰島挪威芬蘭荷蘭承認為EU/EEA Citizen的題目需要更正為「BNO已被歐洲25個國家認為EU/EEA Citizen,英、法、愛爾蘭除外」

BNO已被德國
、丹麥、瑞典、冰島、挪威、芬蘭、荷蘭承認EU/EEA Citizen,多好條生路 (不斷更新)

再要更正....
EU/ EEA 成員國都承認BNO Passport 因他們都詳細知道個別不同類別之英國Passport 但無分 BC , BNO, BTDC, BS, BPP, BN Passport 咁等贛居...

繼冰島及挪威兩個 EEA 成員國之後,第三個國家正式承認 BNO 的歐盟公民身份,今次的國家是 IKEA 及諾貝爾獎項的原產地--瑞典!而最重要的,瑞典乃正式的歐盟成員國,其表態比前二者更加重要。

再..再..再...再..再...再...再...要更正....在網友成功例子下..更發現德國、丹麥、芬蘭、荷蘭也一樣。還有更重要一點是.. BNO 也可與當地人一樣享受大學、中小學免費教育,在找到工作後去police登記,再去immigration填EU citizen 表格 endorsed by employer + 醫療保險單,申請當地居民身份證。拿著當地居民身份證,往返歐州無需蓋印入境。4~5年後可申請當地申請成為永久居民入籍拿多本Passport。但初來者要自行買醫療保險。

也有BNO網友在德國二天內取得
地居民身份證居留工作,自由往返歐州。在進入英國時行EU通道。(補充資料...有英國網友及一中環網友人肉報告法英愛三地BNO都失靈,但有網友用BNO取得歐洲居民身份証後乘EuroStar過英法關不用看Passport)
http://www.hkreporter.com/talks/thread-823529-1-1.html

BNO 與英國國籍最新討論(轉載)

星期一, 七月 27, 2009


BNO 與英國國籍最新討論

英 國通過《Border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Act 2009》,令所有持 BNO 的「無國籍」人士,可以於 2010 年 1 月起轉申請擁有英國居留權的「正式護照」 BC (British Citizenship),有網友轉寄一些討論區的留言,希望林忌可以幫忙澄清一些錯誤的觀點,因此特別再寫這個問題。

首先第一個令人誤解的問題,就係何謂無國籍人士;這個問題其實唔係一個簡單問題,必須搞清楚幾個關鍵問題。

包括 TVB 的新聞報導,今次「受惠」的人士,只屬於在香港的少數族裔,例如南亞裔人士,這是錯誤的;因為即使你的血統是中國人,但只要你的出生地點不在中國領土或者香港(包括 1997 前的香港),根據中國國籍法,你是沒有中國國籍的。

中國國籍法第五條:「父母一方為中國公民為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簡單而言,對很多在香港定居的東南亞華僑,如果他們在海外出世,後來返大陸居住的華僑,只要出生地的國家今日承認他們出生時的國籍,則今日都會因而喪失中國國籍。

再看看中國國籍法的第十條:「第十條 中國公民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退出中國國籍:1、外國人的近親屬;」

如果你的父母出生於外國,而正式透過最新的英國國籍法,轉為英國國籍人士,那麼你也可以正式去申請,要求放棄中國國籍,又或者透過得到外國國籍,令自己得到雙重國籍,而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而大家經常忽視的中國國籍法第十條三項,只要中國政府肯認同你「有其他正當理由的」,那麼你也可以隨時放棄中國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士。

因此,只要你能用以上任何一種方法成為無國籍人士,而曾在 1997 年之前擁有 BNO 的話,再有方法令到自己在 2009 年 3 月 19 日之前,非自願成為無國籍人士,那麼你就可以根據最新修改的英國法例,取得居英權。

以上咁難明,不如講講現實例子:印尼華僑。

出生於印尼的華僑,就係現實中最無解的例子,前陣子有位在印尼的華人來港,因為「抵疊政策」的消失,要成為非法的香港居民廿幾年,果時大家都唔明,點解同樣係華人,但佢會冇中國國籍呢?

原因就係,根據 1980 年版本的中國國籍法第五條,在海外出生的中國人,出世時得到外國國籍的,將不具有中國國籍。

香 港有好多印尼華僑,就係歷史的產物,一方面印尼排華關閉華人學校,禁止華人讀中文,加上受到中共海外領使館的洗腦,以為中國係人間的天堂,紛紛打算回國去 讀書;結果文革咩書都冇得讀,同時間又迫佢地上山下鄉,甚至受到批鬥,去到 70 年代,由於中共政策的改變,紛紛被「趕出國」來到香港。

最荒謬係,當年的中共同印尼無邦交,根據當時印尼的處理方法,凡離開印尼返大陸的華人,就禁止返回印尼,而由於中共再趕走呢班華僑,佢地來到香港時候,就成為了國際人球。

當時的港英政策就係,只要由內地出來香港,聲稱係大陸出世,就可以成為香港人;但如果聲稱在印尼出世,就只給予有限期簽證,要迫佢地返印尼。由於印尼拒絕接收,因此佢地就紛紛以虛假申報出生大陸,留在香港成為香港人。

印尼民主化之後,於 2006 年修改國籍法,宣佈 1958 年以種種歧視華人的憲法全部廢除,恢復 1945 年的相關條例,因此只有持印尼出世紙,就會成為印尼公民。

但問題係,根據拒絕承認雙重國籍的印尼國籍法,只要曾經申請過外國護照,由該天起就會自動喪失印尼國籍,因此在香港的這批印尼華人,由申請 BNO 那一天開始,就會自動喪失印尼國籍。

再根據中國國籍法,由於佢地出生時--在印尼出生,就不具有中國國籍,因此只要佢地澄清自己的出生地,就會只成為擁有 BNO 的國際人球,再根據最新的英國國籍修訂,佢地就會因此得到居英權。

好啦,咁如果出生在 1997 年之前的香港又點呢?

根據英國國籍法,只要你雙親都係英國人,你就會有繼承英國籍的資格( 1990 年的居英權計劃除外,因為只能傳承一代,除非你定居英國,又或者在英國出世)。

如 上文落到香港定居的印尼華僑,如果沒有申請 BNO,根據新的印尼國籍法,應可改持印尼護照,那麼他們在香港於 1997 年前生下的兒女,由於雙親都沒有中國國籍,亦無法繼承印尼國籍(因為香港出生而得到 CUKC / BDTC / BNO),就立即喪失印尼籍的資格,因此亦會成為無國籍的國際人球,亦符合申請英籍的資格。

根據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所有 1997 年之前在香港出生的香港中國「血統」人士(即父母一方擁有中國國籍),都被單方面「附送」一個中共國籍,因此,你就成為了中共國籍,而不能根據目前的英國國籍修訂,取得居英權。

但 很明顯的,目前英國的國籍修訂開了一線門縫,只要有一天中共的國籍法再修訂,又或者宣佈放棄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又或者,英國政府有意或無意或被迫,改變政 策不承認中共政府強加於香港人身上的中共國籍,那麼大門就會打開,令三百四十萬的 BNO 持有者,都可以得到居英權。
根據最新修訂版本的英國國籍法 1981 年 s4B 2(c)
「the Secretary of State is satisfied that the person has not after the relevant day renounced, voluntarily relinquished or lost through action or inaction any citizenship or nationality.」 (BNO 的 Relevant day = 19th March 2009)

簡單而言,一旦中共倒台,即目前的中共國籍法一旦不適用時,所有 BNO 持有人,只要英國方面單方面相信,閣下於 2009 年 3 月 19 日未曾 Voluntarily (注意,係自願)放棄任何其他國籍,都會突然符合最新英國國籍法最新修訂的條件。

所以,英國政府的修訂,其實係幫所有 BNO 持有人,買左一個保險--如果中共好地地,香港人根本唔需要走,那麼香港人根本沒有需要居英權。

但 如果中共倒台中國大亂,由於香港人從來沒有「voluntarily 自願」接受過中共國籍,也沒有「voluntarily 自願」放棄中國國籍的話,而人大常委會強加於香港人頭上的解釋,就會一夜消失,這個解釋「不再存在」之後,持有 BNO 的香港人,就會突然符合了取得居英權的條件了。

雖然比起「平權」,今次的修訂仍然未達到目標,但今次英國政府的修法,卻變相承擔左一旦中共如果倒台,香港人就會突然打開擁有英國國籍的大門,對於 340 萬的 BNO 持有人來說,這仍然是一項保險。

今次修訂之後,BNO 持有人仍有三條路可以繼續爭取平權,分別就是 1. 在英國司法覆核 2. 等待里斯本條約後,就居歐權問題的意向,或採取法律行動 3. 繼續遊說英國政府,單方面不承認中國政府強加於香港人身上的中共國籍。

其實今次的消息,亦令中共的太子黨好開心,因為佢地唔少人偷偷地落香港時拿左 BNO,萬一中共有咩冬瓜豆腐,佢地就可以全身而退,只留下一堆五毛在香港......
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09/07/bno.html

BN(O)護照免簽證情況

由於各國入境政策時有改變,我們建議你於出發前,先聯絡旅行社或當地政府的駐港辦事處查詢。有關外國駐港領館及官方認可代表的聯絡詳情,請瀏覽香港政府網站www.protocol.gov.hk。旅遊人士於出發前也應先瀏覽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網站發出的全球旅遊指引。連結英國外交部旅遊指引網頁。
下列國家及地區同意給予BN(O)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 (最後更新日期:2010年3月26日)

Albania* 阿爾巴尼亞*
Anguilla 安圭拉島
Argentina 阿根廷
Aruba 阿魯巴
Austria 奧地利
Bahamas 巴哈馬
Bahrain* 巴林*
Bangladesh* 孟加拉*
Barbados 巴巴多斯
Belgium 比利時
Belize 伯利茲
Bermuda 百慕達
Botswana 博茨瓦納
Brazil 巴西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英屬維爾京群島
Canada 加拿大
Cayman Islands 開曼群島
Chile 智利
Colombia 哥倫比亞
Cook Islands 庫克群島
Costa Rica 哥斯達尼加
Croatia 克羅地亞
Czech Republic 捷克共和國
Denmark 丹麥
Dominica (Commonwealth of) 多米尼加(聯邦)
East Timor* 東帝汶*
Ecuador 厄瓜多爾
Falkland Islands 福克蘭群島
Faroe Islands 法魯島
Fiji 斐濟
Finland 芬蘭
France 法國
French Polynesia 法屬玻里尼西亞
French Southern Hemisphere and Antarctic Lands 法屬南方和南極洲領地
Gambia 岡比亞
Germany 德國
Gibraltar 直布羅陀
Greece 希臘
Greenland 格陵蘭
Grenada 格林納達
Guadeloupe 哥德洛普島
Guam 關島
Guyane 法屬圭亞那
Haiti 海地
Honduras 洪都拉斯
Hungary 匈牙利
Iceland 冰島
Indonesia* 印尼*
Irish Republic 愛爾蘭共和國
Israel* 以色列*
Italy 意大利
Jamaica 牙買加
Japan 日本
Jordan* 約旦*
Kiribati 基里巴斯
Korea (South) 南韓
Kuwait 科威特
La Reunion 留尼汪
Lesotho 萊索托
Liechtenstein 列支敦士登
Luxembourg 盧森堡
Malawi 馬拉維
Malaysia 馬來西亞
Maldives* 馬爾代夫*
Martinique 馬提尼克
Mauritius 毛里求斯
Mayotte 馬約特
Mexico 墨西哥
Micronesia (Federal State of)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國
Montenegro (Republic of) 黑山共和國 #
Montserrat 蒙特塞拉特島
Namibia 納米比亞
Netherlands 荷蘭
Neth. Antilles 荷屬安的列斯
New Zealand 新西蘭
Nicaragua* 尼加拉瓜*
Niue 紐埃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 北馬里亞納群島
Norway 挪威
Papua New Guinea* 巴布亞新幾內亞*
Paraguay 巴拉圭
Peru 秘魯
Philippines 菲律賓
Pitcarin, Henderson, Ducie & Oeno Islands 皮特、亨德森、杜斯及奧埃諾島
Poland 波蘭
Portugal 葡萄牙
Saint Pierre and Miquelon 聖皮埃爾和密克隆群島
Samoa Island 薩摩亞群島
San Marino 聖馬力諾
Serbia (Republic of) 塞爾維亞共和國 #
Seychelles 塞舌爾
Singapore 新加坡
Solomon Islands 所羅門群島
South Africa 南非
Spain 西班牙
Sri Lanka 斯里蘭卡
St Helena 聖赫勒拿
St Kitts - Nevis Anguilla 聖基茨-尼維斯安圭拉島
St Lucia 聖盧西亞
St Vincent/The Grenadines 聖文森特 / 格林納丁斯
Swaziland 斯威士蘭
Sweden 瑞典
Switzerland 瑞士
Thailand 泰國
Tonga 通加
Trinidad & Tobago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Tunisia 突尼斯
Turks & Caicos Islands 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
Tuvalu 圖瓦盧
United Kingdom 英國
Uruguay 烏拉圭
Vanuatu 瓦努阿圖
Vatican City 梵蒂岡
Venezuela 委內瑞拉
Wallis and Futuna 瓦利斯和富圖納群島
Western Samoa 西薩摩亞
Zambia* 贊比亞*
Zimbabwe* 津巴布韋*

* 簽證將於入境時簽發。
# 沒有預訂酒店的旅客須於入境24小時內向當地警方登記。
http://ukinhongkong.fco.gov.uk/zh/help-for-british-nationals/passports/bno-visa-free-a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