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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2012

陳莊勤:他們為10盒西餅 折騰了一個下午

【明報專訊】曾蔭權先生不顧身分接受富豪多次豪華款待,接受富豪提供月租8萬元的300萬豪裝豪宅,不單不斷自稱問心無愧,還把責任推向公眾,說是香港市民要求提高了,使他的行為與巿民要求有落差。這種責人以嚴、律己以寬,諉過他人的做法實在使人憤怒。

若非特首身分 富豪會爭相獻殷勤嗎?

其實很簡單,如果曾先生不是特首身分,這些富豪會爭着向他獻殷勤,又是遊艇又是私人飛機、富豪飯局的款待嗎?曾先生當公務員40多年,沒有理由不明白這些道理。不妨問問公務員們、問問一般市民,我相信大多數人只會說那是他個人的墮落,而不是巿民要求的提高。

陳偉業先生在立法會的質詢中舉了幾個公務員犯輕微錯誤而被重罰的例子來指斥曾先生的荒謬,我在這裏希望正面一點看看一般公務員是如何戰戰兢兢規行矩步地執行公務的。曾先生面對他的下屬,實應慚愧不過。

我的太太是一間官立中學的校長。她曾告訴我,她的學校和另外一些官校為學生安排暑期到國外的遊學,選用了一間一直均為津校舉辦這些遊學團具豐富經驗的團 體。這些團體要求每一間學校至少要有20個同學參加才能成行,同時,因為學生年紀小需人看管及照顧,而團體本身不能為所有學校的學生提供人手照顧,所以一 般會要求學校派出一名老師導師陪同,而這位老師導師的機票及住宿費由舉辦團體負責支付。

問題來了,在申請這些外遊團時,教育局嚴格審批,特別是問隨行老師在外國的機票住宿費是否由學生支付的團費中拼湊資助,雖然舉辦團體回應導師的旅費是舉辦 團體繳付而並非由學生交的團費拼湊資助的,教育局的意見是仍然認為官校老師作為公務員不應接受外界利益,故並不贊同這種方式為官校辦遊學團,認為以後不應 再辦。

說題外話,也是這樣規限多,所以在這重視學生通識教育與其他學習經歷的大潮流中,官校很難與自由度遠比官校大的津校及直資學校競爭的原因。

說回題內話,官校老師,用暑假自己時間帶學生到國外兩個或三個星期,純是額外的工作,政府為保持公務員廉潔和絲毫不能受外界質疑收受利益,故表明不接受舉 辦團體即使是自己聘任導師也要花的機票住宿費用在義務的隨行官校老師導師身上。可以看出曾蔭權先生對他的下屬要求是多麼的嚴格。

今天,曾先生說他自己為自己私定準則,我不知道他的準則是什麼。為私人享樂坐人家的私人飛機、私人遊艇、為退休接受人家300萬裝修。曾先生,你對得起唯一的暑假長假仍帶學生外出遊學的官校老師、卻被質疑收受利益的指摘嗎?

幾年前,我的太太仍是一間官校的副校長時,教育改革推行得如火如荼,家長老師苦不堪言,教協呼籲老師靜坐抗議,一位老師打電話給我的太太叫她參加靜坐,我 告訴我的太太說,作為官校的管理層,專業上有責任推行政府政策,個人看法必須放下,結果我太太沒有參加靜坐。我認為香港擁有最優秀的、專業的、和廉潔的公 務員隊伍,到今天也如是。墮落了的只是那些與富豪們稱朋說友、頻頻在Ball場與富豪見面的高級官員而已,墮落了的只是我們的特首而已。

將西餅轉贈老人院 向趙不倚先生致敬

《明報》社論說曾先生的故事是一個優秀公務員異化的故事,我倒想說說一個真正的優秀公務員的故事。

那又是1980年我還在當低級公務員在運輸署牌照部工作時的舊事。那時,接載學童上課的車輛沒有規範,因為眾多涉及運載學童的客貨七人車的交通事故,政府決定發牌監管,規例通過後,交由運輸署牌照部公共車輛組向那時沒有監管的運載學童客貨七人車發牌。

那時候代表經營那些運載學童上下課車輛與運輸署協調的骨幹,主要是一批經營那些車輛的退休或現役警察的太太們,由於要趕及在9月開課前完成發牌程序,所以 公共車輛組從牌照部其他組別抽調了一些同事幫忙,頭昏腦脹的每天被這些警察太太們七嘴八舌的煩了一段時間,終於完成了發牌。那便是今天的保母車。

整個發牌程序完成幾天後的一個下午,這些警察太太們為了感謝運輸署牌照部人員的辛勞,送來了10盒西餅蛋糕。

那一天下午,正當牌照部的同事高興地準備下午茶時間有蛋糕點綴的時候,當年運輸署牌照部公共車輛組的主管高級行政主任趙不倚先生忽然很掃興地說不行。他說 送來的西餅蛋糕價值超過了公務員可以收受的禮物價值標準(當時大概是不超過100元或200元,我已忘了),所以不能接受。

那怎麼辦?

結果,公共車輛組的同事不單西餅吃不成,他們還需為這10盒西餅折騰了一個下午,找到一間老人院,花車費把這10盒西餅送去。

我在這裏,再向30年前可以說是優秀公務員典範的趙不倚先生致敬。我鄙視我們今天的特首的所為。

曾先生,你怎麼對得起人家好意送來的西餅蛋糕也不敢隨便吃的下屬?曾先生,市民沒有變,公務員沒有變,我們仍然秉持很高的標準,一直以來均如此,變了的只是你自己而已。

3/01/2012

要除貪爵士,先除林公公


雖然曾爵士喺立法會喊住口道歉,但正所謂哭泣聲絕無意思,他不會扭轉追數的心意,曾爵士嘅貪腐問題一定要追究,直到曾爵士嘅爵位被褫奪為止。
只不過,想做到一件事,一定要顧住戰略或戰術形勢,唔好得個勇字。
如果曾爵士依家辭職,喺新特首選出之前,邊個代住佢個位,如無意外,應該係林公公。林公公作為曲線港獨之父,當然好稱職,問題喺唐梁何殺到天昏地暗 之際,林公公嚟做臨時特首,就隨時亂上加亂,走都走唔切。喺呢個時候,係唔適合咁玩膠,特別咁玩膠唔知會唔會益咗梁振英條友嘅時候。
所以要除貪腐嘅曾爵士,要先郁咗林公公,或者兩條hihi一次過郁走,最後郁埋曾偉雄,否則都幾頭痕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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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2012

謹小慎微

最近香港特首曾蔭權接二連三的爆出與投資公共項目的富豪交往過密,涉嫌得到超凡的款待,包括飲宴、住宿、度假、坐私人遊艇和飛機,更大一單是可能以低於市值的租金簽約三年,會於幾個月後退休時入住深圳境內,業主耗資一千多萬裝修的豪華複式單位。最麻煩的是簽約之後,特區政府批准了該富豪業主投資的另一公共項目。

我必須說,看到這些新聞,十分驚訝。

素來很多人批評曾蔭權的政績乏善可陳,個人性格不夠寬厚,動輒黑面,對這些我沒有多大反對意見,但我一直以為這是他的才能和智力所限,我沒有懷疑過他的操守,如今真的跌眼鏡了。


曾蔭權入職政府比我早10年 (1967),職級和我一樣,是二級行政主任,不過他在1971年考到政務官的優差,自此平步青雲,換言之他在宣稱 I will get the job done 競選特首之前,做了三十多年的公務員。

做公務員,最重要的是謹小慎微,許多人還因此批評他們的工作態度,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現在比較常用的說法「謹小慎微」,可能是出自漢朝宗室劉安的雜家著作「 淮南子」的「人間訓」一章:「聖人敬小慎微,動不失時。」後世使用的例子,有:「其生平無不謹小慎微,事事得其所處。」(清.惲敬「卓忠毅公遺稿書後」)

香港殖民地時期,沿用英國人那套千錘百煉,滴水不漏的文官制度,公務員都是按著既定的規例辦事的,各部門有其獨立的指引,全體公務員還要遵守那幾本厚厚的,經常修訂的Regulations,包括Civil Service Regulations, Finance Regulations, General Regulations, Security Regulations .....

尤其是行政主任,常常要查閱來推行日常事務,簡直就是聖經一樣,藉此監察他們駐守的部門,不得僭越;規例不合的申請,不管memo是誰寫來的,回文quote甚麼Regulations第幾章第幾節,不行就不行------Your application is rejected / Your request cannot be entertained,駁回。

告假要上司批假紙、看政府醫生要上司批醫生紙 、離開香港去旅行要預先申請,借錢給別人不准收利息....70年代有了ICAC之後,規例更多,不得向人借錢、不得接受市民的錢,代表署方在外面公務得到的禮物要申報,批准後才可keep,否則就要存在部門之內;不得享受一般人得不到的折扣......


我相信曾蔭權不是大奸大惡之徒,不會是甚麼「五億元探長」。經過這幾天,他的口風由當初拍晒心口、想食人的「問心無愧」的大氣,逐漸軟化,頗有求饒的意味了:


「我心內好心急好心急想同市民交代……呢幾日做咗好多次反思……令公眾失望甚至質疑我嘅誠信,係好傷嘅。」......「成日自以為是,自覺良好時,規行矩步時同市民期望有好大差距」。他又說,感謝傳媒提出來,警惕了他和其他人。(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589365/1.html)

在另一場合,他已經承認坐私人遊艇是「貪方便」,說穿了就是「貪便宜」,同一個「貪」字。

特首不是公務員,毋須嚴格遵守那些這個那個Regulations,只是廣義的「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基本法第47條)。曾蔭權說他享受這些「方便」,通通有申報,我信。

問題是他的申報,要哪個「上司」審核嗎?還是這些申報,僅是循例備案即可呢?又如果只是循例呈交羅湖橋另一邊的中國政府某領導的辦公廳呢?

以中國的官場慣例,這些「方便」,不過是雞毛蒜皮的小意思而已。

曾蔭權的問題,可能當初真是託大,或墮入思想的盲點,以為申報了,又繳交了一般人應付的船費和機票錢,就免除了一切責任,對「 謹小慎微」的敏感度不足。

試問哪個低級公務員沒有拿過公家的筆回家私用?那是濕濕碎的小事,nobody cares!

但是官員地位越高,不是越加「無王管」;一舉一動,無不影響整個社會,逃不過傳媒的監察,「 謹小慎微」就更重要了。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